显示器
一、前言

我们希望您对新设备感到满意。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为”)根据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华为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华为的产品售后服务政策,您可以根据本政策规定与条款享有退货、换货或维修服务。

1、保修产品

本服务政策仅应用于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渠道销售的华为消费显示器及随机配件产品。华为授权第三方平台销售的产品,仅提供保内维修服务,退换货服务请联系经销商处理。

2、术语约定

词条名称 说明
配件/附件 任意可替代,非功能性器件,如缺失不影响产品独立使用。如数据线、充电器等。
部件 功能性器件,如缺失则产品无法正常使用。
主机 全套功能性器件组合体。
整机 全套随机配件/附件与主机的组合体。
二、显示器产品保修服务

1、产品保修期限

显示器产品及其附带的配件保修期限如下:

适用产品名称 类别 保修期
华为消费显示器 主机 1 年
随包装销售附件 1 年
预置软件系统(不含试用版) 1 年

2、产品主机上门服务

产品类型 上门服务有效期
华为消费显示器 1 年

*产品主机上门服务仅适用于特定区域,如消费者不在该区域内,则服务将以送修方式提供,由消费者将产品送到华为客户服务中心进行维修。
*在1年上门服务有效期内,产品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可选购服务内容

服务类别 服务产品 购买限制(设备权益补购需验机符合补购条件)
延长服务宝 1 年延保
  • 设备在保修期内,且设备无人为损坏情形等
  • 购买限制:维保日期(基础保修+延保)不超过 4 年
  • 补购限制:设备购买后 10 个月内
2 年延保
3 年延保
上门服务 1 年上门
  • 设备在保修期内
  • 上门服务期不超过设备保修期(不超过 4 年)
2 年上门
3 年上门

4、支持的保修凭证

保修凭证 说明
纸质及电子发票 产品保修起始日期以购机发票开具日为准,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产品保修卡,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的,则保修起始日期以主机机身载明的出厂日期向后顺延 60 日。

5、产品保修政策

保修政策 说明
七天免费退货、换货、保修 自购机之日起 7 日内(包含 7 日),若产品的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选择免费修理。
十五天免费换货、保修 自购机之日起第 8 日至 15 日(包含 15 日)内,若产品的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选择免费修理。
保内维修 在保修期内,若产品的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可以享受免费修理服务。

6、下列场景不属于免费保退、保换、保修的场景

超过保修有效期的。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非承担保修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无有效保修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保修有效期内的除外)。

擅自涂改保修凭证的。

保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三、维修质量承诺

整机换货后的保修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保外维修更换后的部件或附件享有 90 天的有限保修期。

自设备购买之日起提供 3 年可更换部件的服务。

四、退货、换货及修理服务指引

退货、换货或修理前,请核对如下内容是否准备齐全:

保修服务 主机、配件齐全 包装完整 发票(未涂改) 赠品(若有)
退货
换货
维修

修理前,请您提前备份设备中存储的所有数据和自行安装的软件。修理过程中,数据和软件有丢失、损坏或被格式化的风险,华为公司及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不对您送修、检测的设备中存储的任何数据或软件的损害或丢失负责。

修理时,设备须经过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专业的检测。确认故障后,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对在保修范围内的产品,可以自行选择采取更换、修理或其他方式为您提供本保修政策所承诺的保修服务,如采取修理服务,更换下来的坏件归华为所有;对于检测无故障产品,将原样退回。

因产品不符合保修条件需收取费用的,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将向您收取维修费,并提供维修报告。

五、特别声明

上述各条款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销售的华为终端产品。

销售商向您做出的非华为保证的其它承诺,华为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