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WEI P50E 产品重要信息
适用产品:
HUAWEI P50E(全网通版8gb+128gb(amber-al60b)、全网通 8gb+128gb 双卡、全网通版8gb+256gb(amber-al60c)、全网通 8gb+256gb 双卡)
适用版本:
HarmonyOS 2.0
适用产品:
适用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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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WEI P50E 产品重要信息 |
认证信息
设备型号 |
CMIIT ID |
---|---|
ABR-AL60 |
2021CP15601 |
ABR-AL90 |
2022CP10019 |
HEVC 声明
支持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能力说明(NFC)
本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能力(NFC 功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 年第 52 号”的要求,现注明如下:
(一) 产品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第一条通用微功率设备第 3 款 C 类设备的规定,内置环形 NFC 天线,1.5A/m ≤ 磁场强度 ≤ 7.5A/m,用户可根据产品说明书来设置此功能。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功率(包括额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地球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用无线电台(站)、机场等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 本产品 NFC 功能由电池供电,在常温下正常工作。
谢谢您的鼓励!